2017年度平凉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平凉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全市共设置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52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68名,其中:党政机关公务员20名(市直公务员11名,乡镇机关公务员9名);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0名(市直参公单位工作人员7名,崇信县参公单位工作人员3名);公安系统公务员1名(市公安局崆峒分局1名);法院系统公务员19名(市法院3名,崆峒区法院4名,泾川县法院3名,灵台县法院4名,华亭县法院1名,庄浪县法院1名,静宁县法院3名);检察院系统公务员11名(市检察院3名,崆峒区检察院3名,崇信县检察院1名,灵台县检察院2名,华亭县检察院1名,静宁县检察院1名);司法系统公务员7名(灵台县乡镇司法所2名,华亭县乡镇司法所5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法检两院警察、公安机关警察、森林公安警察、司法机关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政审考察环节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有关规定,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0.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并注明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并达到要求的年限。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等,计算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以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时间算起。
11.招考职位要求报考人员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1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务实施细则》(甘人社厅发〔2014〕21号),我市笔试考务工作在市考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考录办进行协调和监督,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承担并组织实施。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中国.平凉”门户网站(http://www.pingliang.gov.cn)和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lrs.gov.cn),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报考指南》、《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等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职位简表》,详细了解招录单位、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资格条件等,再确定报考职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7年3月14日08:00至3月20日24: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网站或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报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市考录办负责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负责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2.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由市考录办负责,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08:00至3月21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应及时、认真、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否则由有关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3月14日至3月21日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网站或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月14日08:00至3月20日24: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21日00:00至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