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省级公安机关、浙江警察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报考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5.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8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6.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六)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三)、(四)、(五)、(六)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一)
(四)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二)
(五)乡镇(街道)机关单位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
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三)
(六)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与行政执法类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设区的市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省级机关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二)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一)、(二)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设区的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见当地公告。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