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月12日 9:00—1月18日 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1月12日 9:00—1月20日 16:00
缴费时间:2017年1月12日 9:00—1月21日 16:0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1月18日16:00至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7年1月22日 9:00—16:00。
3、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于2017年3月13日-3月1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00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3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24:00。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0516-80800325)。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公共科目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4月上旬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徐州党建网(www.xzdj.cn)、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经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报考人员、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有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符合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政策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审核机关报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但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现场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