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招考的职位采取推荐方式报名
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劳模,可下载本公告所附《陕西省2016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在本人所在县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经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6年3月27日8:00至4月1日18:00向县委组织部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受表彰加分申请等有关材料。面向村(社区)干部、劳模人员职位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招考的职位通过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3月27日0:00至2016年3月31日24: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注册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8:00至2016年4月1日20: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3月27日8:00至3月31日24时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4月1日0:00至24时,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一科共需缴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日24时。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招考职位已缴费确认的人员,应在4月19日0时至4月22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面优秀向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人员的准考证,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打印发放。
四、笔试
(一)笔试设一科,满分为150分。主要测试行政工作基本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发展、农村政策、企业管理、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相关知识。
(二)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下午14:00-17:00
(三)本次考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2016年5月19日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五、表彰加分
(一)表彰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按照中央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2009年12月30日公布的《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和《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以及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13年3月14日公布的《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见附件4)中所列的有关表彰项目和表彰实施机关的规定,规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村(社区)干部劳模招考的加分,对所涉及的表彰实施机关和项目进行审核。
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人员所获表彰的有效时限为近5年获得的有关表彰,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人员所获表彰的有效时限为任村(社区)干部期间获得的有关表彰。
符合上述有关表彰项目、实施机关和表彰时限等规定的,按所获表彰层级,予以加分:
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加8分;
获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表彰的加7分;
获得省级部门(含副省级市的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6分。
(二)加分程序
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人员,应于4月25日8:00至27日17:00前向报考职位所在市区公务员局(人社局)提交加分申请、表彰文件、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各市区公务员局(人社局)按照表彰加分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
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招考的人员在现场报名时一并递交加分申请等报考资料,由各县委组织部一并受理。
在规定时限内已提交了加分申请,但在公示前未能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终止加分。
(三)加分认定
加分人员情况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加分。多次获得表彰或奖励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值给予加分。加分不累计。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合成为笔试总成绩。
六、面试
(一)确定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招考的面试人员
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确定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招考的面试人员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省考录办按职位,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省考录办在省政府门户网统一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对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招考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省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先下载本公告后所附的《陕西省2016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再由市区公务员局(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公告由省考录办统一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查面试人员解决农村、社区、企业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