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但主管部门(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报考公务员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服务期限的,可按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报考。
16.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以外的其他招考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以外的其他招考职位,但必须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7.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借调期间是否计入服务基层人员的服务年限?
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服务地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合同期的,不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18.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是否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长时间不在岗的,其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服务地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19.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当地户籍(生源)人员”职位或者“面向在当地工作满3年以上本地户籍优秀人才”职位?
报考“面向当地户籍(生源)人员”职位的,应为具有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或者生源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面向在当地工作满3年以上本地户籍优秀人才”职位的,应为具有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户籍且在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20. 公安机关招考职位中的“公安专业”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关于“公安专业”资格条件的范围包括: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的各研究方向的研究生专业,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犬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工程、消防指挥等18个本科专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侦查、刑事技术等15个专科专业。
二、关于报考期间的纪律要求
1.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有哪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做到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和诚信履约,要遵守公务员笔试、面试考场规则及有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不得有以下违纪违规情形:
⑴《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36号)中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
⑵干扰、串通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⑶组织、参与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⑷支持、放任他人从事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⑸违反笔试、面试、体检、测评等纪律规定的行为;
⑹影响笔试、面试、体检、测评等工作秩序的行为;
⑺其他妨碍公务员考录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4.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 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6年3月24日9:00开始,至2016年3月27日16:00结束。
2. 报名方式是什么?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taks.tars .gov.cn)。
3.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否则无法通过网上资格审查。
4. 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⑴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职位资格条件、有关《招考简章》以及报考期间纪律要求,了解公务员考录工作关于报名、体检、考察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特别是报考条件,要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以及职位资格条件,可查询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招考简章》,可查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
⑵登录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taks.tars .gov.cn)认真阅读本招考指南,了解报考公务员有关规定。
⑶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在2016年3月24日9:00至3月27日16:00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遇有政策和资格条件问题,及时咨询招录机关;遇有技术问题,及时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
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查询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16:00。
⑸报名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在2016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拟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须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⑹打印报名资料。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⑺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要在2016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4: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保存至考试录用工作结束。
⑻参加笔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笔试准考证或本人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⑼查询笔试成绩。2016年5月下旬,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⑽查询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及时登陆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与招录机关联系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有关事宜。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均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⑾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或本人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务员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可登陆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公务员考试成绩。
⑿查询体能测评公告。报考公安机关的面试人员,登陆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招录机关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⒀查询体检公告。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可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登陆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体检公告。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⒂配合做好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本次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关于报考职位
1. 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 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在2016年3月27日16:00前,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在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3. 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不通过,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要求补充材料的除外),但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 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5.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公告》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在《招考公告》附件的招考职位表中查询。
五、关于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1. 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 报考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号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应提交《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公告,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4.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信息能否修改?
2016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6:00,只有两类报名信息经报考的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别是姓名中的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应由本人现场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报名信息更改申请》。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错别字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对同意更改报名信息的,招录机关应于同意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出具书面信函(附相关材料),由考试机构负责修改报名信息库中的相关数据。逾期不办理报考人员信息更改手续。
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一经招录机关资格审查通过,其他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六、关于报名资格审查
1. 报考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 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将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名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16︰00。
3.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
七、关于笔试考务费用
1. 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2. 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含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到泰安市市政大楼C701室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 什么是职位改报?
确认缴费结束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部分专业性较强、人才存量少或者基层艰苦边远的职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和核减录用计划的情况,将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报考权利,对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考试机构将组织考生改报相关职位。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次改报。请有关考生在确认缴费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不愿改报职位的考生,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