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现就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查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梁运干等29名考生为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详见附件)。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组织实有人数面试。
二、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5年5月23日至27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供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审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补充亲笔签名)、《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院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同一职位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逾期不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第一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6月5日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本通告发布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和放弃面试资格(包括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附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