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
学院创办于1975年,其前身为湖南农学院衡阳分院,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林业科学院专业硕士湖南省培养基地。学院地处古城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南岳山下、湘江河畔。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湖南省林业厅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事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品行端正;
(二)热爱高职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与家庭美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教师岗位需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并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
(五)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须于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8日17时止(现场报名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学院北校区办公楼111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直接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按照现场报名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及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发送到rsc242@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姓名+应聘岗位”。
如应聘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的,视同本人填写。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参加试讲(笔试)前携带相应原件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核查。
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请留下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QQ号码和电子邮箱。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并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职业态度等。
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中规定的理论知识和公共管理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职业态度等。
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讲或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心理测试为必检项目。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工作(学习)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聘期内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591302、8591115(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591322(学院监察室)
附件: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9日
附件: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