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4月招聘管理人员及辅导员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1名,辅导员2名,实行人事代理聘用,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4月招聘管理人员及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应聘者应于198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报名
(一)报名
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应聘者,请于2016年5月4日17:00前登录我校人事处网站“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sc.sicnu.edu.cn)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若应聘者所学专业为就读学校自设专业,由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其所属一级学科名称的证明。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应聘信息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反馈报考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登录 “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后看到显示的状态为“初审已通过”)。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5月10日9∶00至5月13日24∶00登录我校人事处网站“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sc.sicnu.edu.cn)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G05、G08岗位含上机考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一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部分岗位笔试范围的相关内容指定参考教材,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6年5月14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看。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所有岗位的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5: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请报考者注意查阅;我校同时将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五、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同时,体检合格人员还需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考核。实习考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作出实习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综合考核、档案审核及实习考核的结论,作为是否确定为拟聘人员的依据。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办理聘用手续。
八、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九、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室)
联系人:杨老师、谭老师 电话:028-84768068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4月招聘管理人员及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ar
四川师范大学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