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临时外科实验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教师1名(非事业编制)。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实验教学工作。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15年6
月30日前毕业),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有实验室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3岁。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外科学实验教学任务。
2、承担本实验室的环境管理及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11月10日,应聘者填写《吉首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后,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身份证等)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jh200500@163.com。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吉首大学医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二)考试
1、医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招聘考试工作。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时间及地点在医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基本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外科基本操作、综合能力等。
4、考试成绩在医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内容为健康体检和心理测试。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心理素质、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注意:在复查中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其入选资格。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学校审定后在医学院网上予以公示。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按合同规定享受协议工资待遇。
咨询电话:0743-8759168(李老师)
吉首大学人事处
吉首大学医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