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文、数学学科岗位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
(2)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成绩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5、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应聘人员自审和面试前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5年内黄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往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证明信(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原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注:一律用A4纸复印)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通过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及教材的分析、理解能力、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行为举止及逻辑思维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所在岗位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
面试方案、命题和试讲的组织实施由内黄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五年内不得流动。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本次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内黄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内黄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内黄县教体局0372-7729159(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内黄县人社局0372-7070938(工作时间内)
附件:1、2015年内黄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15年内黄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5年内黄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