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人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多种形式在校内外公布进人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或接收优秀毕业生。
2、严把进人质量关,接收硕士研究生要求其第一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不接收专升本),海外硕士要求本科毕业于211或985院校,且在海外有4学期学习经历。
3、应聘教学岗位硕士人员本科、硕士所学专业须一致,“985”或教育部直属“211”高校生源,且该专业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教学人员引进须考虑学历、学缘、职称等结构,教学岗位一律不接收本校毕业生。
5、应聘人员需符合《江西农业大学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的条件要求。
6、接收的各类人员在学校学习期间不得有补考或重修,且未受过纪律处分。
7、接收优秀高层次人才,可适当另增调节计划,且有关待遇可面议。
二、进人程序
1、进人程序按照《江西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该办法学校另外下达)。
2、接收的教学人员,必须通过《江西农业大学教师教学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面试和试讲等考核,择优录用。
3、行政及教辅人员面试及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由监察、人事处、用人单位等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含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择优录取,笔试和面试的时间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4、新接收的各类人员,均须在我校医院体检(用人单位派专人陪同,并在体检表上签字)和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方能办理就业协议等有关接收手续。
三、相关待遇
1、博士研究生:安家费3万,科研启动金6-10万,住房补贴10-15万,学位津贴4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位津贴200元/月。
2、参照《江西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赣农大发[2009]24号)文件落实相关待遇。
3、因受编制限制,海外博士不再承诺解决配偶工作。
4、硕士研究生及副高职称新进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相关待遇按照《江西农业大学雇员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该办法学校另外下达)。
5、凡进人计划中标明合同制聘用岗位新进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
1、组成若干招聘组外出招聘,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来校报到后可按相关标准报销考察或面试和来校报到时的交通费(三趟单程);
2、自下文之日起,所有进人计划均以本计划为准,以往未完成的进人计划予以取消。
五、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邮编:330045
地址:南昌 江西农业大学人事处
电话:0791-83813476
招聘专用邮箱:rsc0791@163.com
招聘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