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04月08日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顺政发〔2011〕23号)文件精神,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设20个职位,人员107名。
顺义区教委所属的事业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中属于处级单位,其他单位为正科级单位。聘用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2015年应届毕业生: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详见《顺义区教委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2.年龄27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中、小学应聘人员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派遣证;同时所学专业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必须相同(详见《顺义区教委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4.幼儿园应聘人员要求:
(1)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派遣证的毕业生。
(2)有大专学历派遣证的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所学专业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教育类。
②有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详见《顺义区教委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六)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3年(含)以上中学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中、小学应聘人员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派遣证;同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必须相同。(详见《顺义区教委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4.幼儿园应聘人员要求:
(1)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派遣证的毕业生。
(2)有大专学历派遣证的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所学专业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教育类。
②有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③有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详见《顺义区教委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八)服从区教委统一调剂。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1.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至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1)应聘中小学教师人员。
(2)应聘幼儿园教师需要参加笔试人员(详见笔试相关要求)。
2.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至2015年4月19日(星期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应聘幼儿园教师不需要参加笔试人员。
(二)报名地点:顺义区退休教师服务中心(原教师之家)大厅。
(三)报名方式:须本人现场报名,审查报名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四)报名须持证件:
1.2015年应届毕业生: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手工填写报名表无效), 并贴好本人近期2吋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ld.gov.cn或顺义网城-顺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bjshy.gov.cn或顺义区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yedu.gov.cn下载,填写附件2《顺义区教委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应届生报名表》,写清报名职位序号和报考职位,例:顺义区教委所属高中校 数学教师岗位)。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学校户籍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填写齐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持高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有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本人近期2吋免冠照片3张,要求与报名表贴附的照片同一底板,照片背面写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