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学校招聘教师面试由玉林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聘教师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一)面试人选和资格审核
玉林市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通过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1: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玉林市教育局通过玉林人事人才网和玉林教育信息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通知入围的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各面试资格审查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市直学校的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学校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户口簿(报考有广西或玉林市、县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经面试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后,由玉林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玉林教育信息网或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因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或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以上(含1:2)、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方为合格;比例为1:1以上(含1:1)、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情况酌情给予扣5—10分处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市直学校招聘教师的体检,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招聘教师的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考生如体检不合格的,由相关人社部门组织安排到同级或者上一级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审批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玉林教育信息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与待遇
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九、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85868(玉林市教育局监察室)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考联系单位/资格审查部门 |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玉林市教育局 |
玉林市人民东路173号(537000) |
0775-2684011 |
玉州区教育局 |
玉林市玉州区玉州路1号(537000) |
0775-2809060 |
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 |
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国防大厦)(737000) |
0775-2669615 |
福绵区教育局 |
玉林市福绵区天河路(537023) |
0775-3263073 |
北流市教育局 |
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537400) |
0775-6237195 |
容县教育局 |
容县容州镇育才路68号(537500) |
0775-5329517 |
陆川县教育局 |
陆川县温泉镇东滨路(537700) |
0775-7333705 |
博白县教育局 |
博白县城人民中路162号(537600) |
0775-8332970 |
兴业县教育局 |
兴业县文头岭开发区(537800) |
0775-3765100 |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玉林教育信息网(http://www.yledu.net.cn)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电话见计划表)。其他问题由玉林市教育局、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联系电话:0775-2684011(玉林市教育局)、0775-2684008(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15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玉林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