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引进名师公告
为促进大鹏新区教育和谐、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鹏城计划”名师工程实施办法》,大鹏新区开展引进名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与类别
本次引进名师名额1名,类别为语文教师。
二、引进范围
全国公立小学正式在编在岗语文教师。
三、引进主要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名师的主要资格条件
引进的名师须具备省级特级教师资格。
(二)引进名师的基本资格条件
除符合主要资格条件外,引进的名师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职称,现仍在聘。
2.近五年,在教育类刊物或其他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1篇以上论文在有ISSN或CN号的刊物发表,或所写论文在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竞赛中获奖2次以上。
3.教育科研能力强,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项目,并取得良好成绩。
4.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选聘有关规定。
(三)引进名师享受的待遇
1.安置补贴。属深圳市内引进的名师,按主要资格条件的级别分别给予人民币70万元、55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安置补贴;属深圳市外引进的名师,按主要资格条件的级别分别给予人民币80万元、65万元、50万元、40万元的安置补贴。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安置补贴分三年按4:3:3比例拨付到名师个人账户。
2.安居保障。符合新区人才安居工程相关规定的名师,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安居保障,并可由新区协调解决家属工作及子女教育入学安排。
3.人才津贴。引进的名师在任期内可享受每人每月1500元的人才津贴、每人每年最高1万元的培训经费资助。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情形的。
3.不符合职位聘任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引进工作程序
公开引进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发布公告。2、个人报名和申请。报名人员填报《大鹏新区引进名师报名表》(见附件1)、《大鹏新区引进名师资格自查表》(见附件2)。3、资格审查。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4、征求专家意见。5、会审。6、考察与公示。7、审定。经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引进的,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按规定办理引进手续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个人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7日下午5:30时。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填报《大鹏新区引进名师报名表》、《大鹏新区引进名师资格自查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著作或公开发表的论文等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受理报名、接收材料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208室。联系人:陈柯颖、邹爱林,联系电话:28333192。对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报送时间的,将不予受理。请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有关公告中下载申报表格。所有申报材料和文档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入自备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完整填写报名人选姓名、联系电话。用光盘或U盘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发送至邮箱ggsyjrsk@163.com作为备份,邮件标题请注明:大鹏新区名师引进报名+xx同志材料。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同时以手机短信通知本人),请密切留意。如有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
附件:1.《大鹏新区引进名师报名表》
2.《大鹏新区引进名师资格自查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