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学校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深龙人通〔2013〕72号)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我校决定公开招聘相关学科教师 3 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新聘的临聘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4)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聘用未满(截止至2014年8月14日)的我区公民办学校教师(含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3、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人员优先。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职位 |
招聘数量 |
其他相关要求 |
小学语文 |
2 |
符合招聘条件 |
初中数学 |
1 |
符合招聘条件 |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8月16日9:00-16:00
报名地点:南湾学校五楼办公室1;
提交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学位学历验证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简历1份及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
2、笔试
时间:8月17日上午语文9:00—10:40 ;数学:9:00-10:30;
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地点:南湾学校教学楼五楼505室
3、面试
时间:8月17日下午2:00开始
地点:南湾学校教学楼五楼(见准考证上指引)
方式:模拟上课;面试顺序通过抽签方式产生。
4、公布成绩及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①8月18日上午9:00公示成绩
②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总成绩,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5、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结束后,学校于8月22日前将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局审核,经批准后,由学校按照《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须纳入人才派遣管理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9891887 、 13632909985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6-2号 南湾学校办公室1(信件请注明XX学校求职简历)
邮编:518114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