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对象的确定。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卫生系统的护理、医学检验岗位和计生系统的医学检验岗位的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卫生系统的护理、医学检验岗位和计生系统的医学检验岗位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考核;其他岗位的面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社、编办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4、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市人社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当天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5、属于县内人才引进的对象,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人才引进计划数等额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卫生系统的护理、医学检验岗位和计生系统的医学检验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为主排名)。体检对象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3、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加。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学业成绩、资格条件真实性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具体考察标准依据湘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报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招聘岗位性质基本相同或相近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经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时与应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1、公开招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凭《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通知》到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然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属首次就业人员的,应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人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24223731
县监察局24222449
县人社局22910350
八、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将严格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表一:2013年攸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表.rar
附表二:2013年攸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表.rar
附表三:2013年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表.rar
附表四:2013年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表.rar
附表五:2013年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表.rar
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