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水平考试及要求
(1)参加专业水平考试的人员、成绩和要求:
凡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科目和幼儿园岗位的人员,先进行专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笔试。
(2)专业水平考试时间: 6 月 15日上午9:00开始,(要求考生8:00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抽签等);
(3)专业水平考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96号);
(4)参加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专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需作如下准备:
报考美术的:自备书法用的毛笔及墨汁,素描用的笔,水粉或水彩画工具,数量自定。
报考音乐的:自选声乐、钢琴考试曲目,每项时间不超过4分钟;特长考试在舞蹈和乐器(钢琴除外)中任选一项,每项时间不超过4分钟,乐器自备,舞蹈所需服装道具自备,舞蹈不提供伴奏(如自备伴奏用具,不得用手机及电子设备作为伴奏用具)。
报考体育的:自备运动服装。
报考信息技术的:考场准备器材。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自备舞蹈服装和伴奏。
2.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合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 6月 23 日上午9:00—11:00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96号)。
(4)笔试加分: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韶府〔2010〕58号等文件精神,对以下项目进行加分:①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②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③国家“211”、“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或本科双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学历者笔试成绩加10分;④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⑤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
说明: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加分后若笔试成绩超过100分,则以100分计。
(5)笔试结束后,小学语文科目的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其它学科的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岗位等学科职位的人员,按照专业水平考试及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它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6)成绩公示:专业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 6月24日在浈江区政府一楼大堂、浈江区教育局一楼门口张贴,并在韶关教育信息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浈江区教育信息网公告。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说课为主(时间15-20分钟),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分数占80%),答辩(分数占20%)。
(1)面试时间:2013年 6月29 日上午7:30时。
(2)面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96号)。
(3)面试结束后,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以上者方能进入体检程序),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等学科职位者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水平考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其它学科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2日在浈江区政府一楼大堂、浈江区教育局一楼门口张贴,并在韶关教育信息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浈江区教育信息网公告。
八、体检、政审和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如相同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最高学历高者,年龄低者的顺序进行排序。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有犯罪记录的,单位开除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由浈江区人社局、浈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九、职位薪酬、聘用事宜及要求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在上述地点和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和调动手续。
具体要求如下:
1.被招聘者从接到招聘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完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若被聘用者属新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若被聘用者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半年,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按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具有中级或高级职称的,则按我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执行。
3.被聘用者必须在浈江区所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服务五年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对不服从工作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它
1.某学科出现报考空缺或报考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退还报名费),该学科招聘人数调剂到其它学科。
2.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要保证真实性,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或来人反映应聘者真实情况,举报电话:0751-8917293。
本公告由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13年 5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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