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部分中小学教师缺员问题,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中小学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1年公开招聘93名中小学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此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93人,具体公告如下:
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2人;
小学教师81人,其中:语数53人、英语15人、体育9人、音乐3人、计算机1人;
初中教师10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2人、物理1人、历史1人、体育3人、音乐1人。
二、招聘条件
1、鞍山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4、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生。
5、报考初中教师须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须专科以上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专业对口(小学语数除外)。
8、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1)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人。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11日—16日
(3)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3、笔试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知识、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满族中学
4、面试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确定面试人选:以各学科招聘计划为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行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说课
小学为四年级下学期教材;初中为初二下学期教材。
(3)面试时间:待定
(4)面试地点:满族中学
5、资格复审
笔试、面试后,核定总成绩(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各学科录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聘人员,由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要求审查报考者的档案材料,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额满为止。复审结果将在中国玉都岫岩网站公示七天。
6、人员招聘
资格复审合格者须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并与招聘单位法人签订招聘合同书,到人社局进行鉴证。
四、其他
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生活费标准由人社局根据相关文件进行确定。
2、在试用期间要参加新教师培训,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
3、试用期满经考核、考评胜任教师工作的,按招聘合同,享受同等人员同等待遇。
4、教育局负责招聘人员的具体使用和日常管理,招聘人员的档案由县教育局归档。
5、本次招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组织纪律
招聘教师工作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大事,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务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此次招聘工作由监察局全程监督,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岫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岫岩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