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和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后开考。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六)资格复审
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的,均列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该比例时,须报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资格证在线验证报告。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复审时间、地点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参加。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应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面试对象。
(七)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入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对达不到1:2参加面试的,设立面试合格分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程序及内容
①面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②面试考官异地聘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并实行回避制度。
③面试方式:上微型课,分专业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按比例计入总分。
④面试教材同笔试。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八)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的标准执行,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随机抽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3.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九)考察
1.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2.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交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该岗位不递补。考察合格者如放弃该岗位将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6)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十)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及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根据招聘计划,进行现场选岗,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如有岗位未招聘满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拟聘人员选岗名单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按规定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该岗位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将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双峰县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双峰县教育局:0738-6821229 、 17773828389(戴)
双峰县教育局纪委:0738-6835753
本次招聘政策由双峰县2022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与条件一览表.xls
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