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成绩由主考官签字确定,并在下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上一个考生的成绩,且由考生签字确认。
七、面试场地设置
(一)面试场地分为: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候分区。考生抽签后在指定的候考室内等待,面试后在候分区等待公布分数。
(二)考场内设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计分席、录像机安放处等。考官席和考生席相对而坐,双方相距3至4米,考生席设一桌一椅,有黑板可供考生板书。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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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九、面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只能携带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报考幼教、小学音乐的考生还需自备舞曲磁带,小学美术的考生自备绘画颜料、画笔,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耳麦)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右上方以便核查。考生领到考试课题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顺序号和报考岗位。不能填写姓名、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籍贯、民族等个人信息;否则,该考生教案不参加评阅,考官根据面试评分表中的测试内容和分值扣面试分5分。
(五)考生写好教案后要认真核查,教案不能透露上述个人信息的文字或符号,若考官在教案中发现有考生个人信息,则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为零分。不写教案扣面试成绩5分。
(六)考生在说课和现场问答中,如果透露个人信息,则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七)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抄教案或交换教案,并且不准将教案带出考场。
(八)遇试题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经认真检查教案后,把教案交一份给监考人员。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与待试考生接触议论。
十、面试考官的组成及职责
(一)面试考官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中抽取。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每组设主考官一名。面试考官组从组成时间至面试结束实行全程封闭。
(二)面试考官小组实行主考官负责制。主考官应熟悉面试的知识、方法与技巧。主考官主持面试,对其他考官负有监督责任,对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负责并予以确认。其他考官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完成主考官交给的提问任务,经主考官同意后可进行追问。
十一、考核人员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优先录用《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中所列人员,若上述条件再一致,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考核人员;若再并列,以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项成绩之和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考核人员;若再并列,则重新组织成绩相同者面试。
十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空缺岗位递补办法、发布招聘公告以及违反考录纪律规定以及体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等,均按《曲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二0一二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执行。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一)在面试工作中,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和保密的原则,执行有关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等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正的,应实行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8月16日上午8点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册、资格复审表到达民族中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到达曲靖市民族中学参加面试抽签或已抽签而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人数与录取人数不足1:2的岗位,不再递补,面试继续进行。
(四)考生应当遵守面试纪律,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其他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况轻重,可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面试资格的处理。
(五)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监督考生、考官和计时计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考试规则和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如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应立即制止,如发现考生透露个人信息的应立即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如发现考官诱导考生回答问题,监督人员则应提出更换考官,考生重新抽题考试。
附件:1.附件1:评分表.doc
2.附件2:体育岗位评分表.doc
3.附件3:美术岗位评分表.doc
4.附件4:音乐岗位评分表.doc
5.附件5:幼教岗位评分表.doc
6.附件6:汇总表.xls
7.附件7:考生抽签表三.xls
曲靖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