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2〕234号)、《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2〕241号)和《黔东南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发〔2012〕 111号)精神,为做好我州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结合我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1)、(2)、(3)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8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剑河、施秉、麻江、黎平、榕江五县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原则上须一致,(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原则上须是相近专业。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凡实施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指标的县面向入学前本县户籍生源招聘。
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www.qdnedu.com)查询黔东南州、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09、2010和2011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
指标767名,安排在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15个县。
(二)县“特岗计划”
指标348名,安排在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15个县。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州、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县“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村级完全小学,安排人数由县确定。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第一、二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注册考生账户→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填写。并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将报名表交报考县教育局。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2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6月28—29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的各县“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由各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局)抽派7人,(其中纪检监察2人、3名工作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员)于6月28日—29日到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的报名点负责资格审查,7月1日—7月3日各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局)抽派7人(其中纪检监察2人、3名工作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员),由州“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安排其他工作。各县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逐一进行对照审查,对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各县在6月30日下午3点前给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各县须建立报考档案,并认真填写附表3,于6月29日晚上24点前(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houshizhike@126.cm)。
6月30日中午12点前“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查询。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日—3日(完不成时间顺延)。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确定。
体检时间:2012年7月6日—7日。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人数,则全部进入体检)。黔东南州教育局在2012年7月5日下午6点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报考黄平、施秉、岑巩、天柱、雷山、剑河、台江7个县被确定为体检考生须在2012年7月6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报考黎平、三穗、锦屏、从江、榕江、丹寨、麻江、镇远8个县被确定为体检考生须在2012年7月7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考县、学段、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已参加面试的本科毕业生在所报考县落选的,本人写出申请于2012年7月10日下午5点前交州教育局“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 岗位缺额县及时进行调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上报省教育厅,省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省教育厅协调市、州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7月10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州教育局公布录取人员名单。(“特岗计划”招聘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及州、县特岗办在通知其体检、补录时未接电话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被录取考生(含剑河、施秉、麻江、黎平、榕江五县“硕师计划”研究生)7月11日上午10点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与“特岗计划”县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15个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签订聘任合同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签约文本由省厅制样本,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贵州省专栏(http://tg.ncss.org.cn)下载。各“特岗计划”县可根据本县要求对具体条款作适当调整及补充,并印制签约文本发给考生。各县“特岗计划”必须在签约文本中签定受聘人员任职学校和到校报到的日期。签约之前,各“特岗计划”县须公布本县《特岗教师任职学校一览表》,并注明岗位学校离县城的距离,供受聘人员签约时参考。
5、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完成后, 黔东南州教育局于7月12日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
6、上报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
若在第一阶段招聘指标已全额录取,录取的岗位考生都与“特岗计划”县签约,我州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聘工作。若第一阶段我州“特岗计划”县招聘指标名额有缺额,我州将本州 “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 在7月13日报省教育厅师范处(gzsfchu@126.com;QQ:171153751),经省审核后于7月13日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http://www.qdnedu.com/eduma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