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号)文件,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教育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11〕2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由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所空缺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参加体检人选,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7:00在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集中,必须保持空腹,体检费自带直接交体检医院,并带报名时同底半寸照片一张以及填表用具。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于2012年8月24日上午8:30在沾益县教育局集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愿选择相应学科的学校岗位,现场填报《沾益县2012年招聘教师自选岗位申请表》,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无事实的,拟聘用人员须将《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已婚人员,成绩上线者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聘用手续。凡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须向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或说明材料,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招考聘用教师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聘用人员必须在2012年9月10日前办理完人事关系、档案、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聘用等相关手续,超过办理期限者不准请假办理,后果自负。
招考聘用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加强领导
为做好2012年沾益县招聘教师的工作,成立沾益县教育局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家全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代继国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高朝富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玲梅 县教育局副局长
方明聪 县教育局副局长
范红梅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朱荣德 县教育工会主席
陈云会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肖朝宽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科科长
陈 竹 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夏 波 县教育局招考办主任
詹家本 县教育局教科所所长
丁玖富 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高朝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报名组、考务组、面试考核组、资格审查及监督组,成员如下:
(一)报名组
组 长:方明聪
组 员:陈云会 肖朝宽 詹家本 郑贵华 王丽娟
王荣华 伏关寿 李素巧 胡兴雷 张 洪
言应萍 王 宁 毛咏菊
(二)考务组
组 长:高朝富
组 员:陈云会 肖朝宽 夏 波 郑贵华 王丽娟 王荣华 张 洪 朱家禾 陈宣策以及公安局、保密局相关人员。
(三)面试考核组
组 长:陈家全
副组长:张玲梅
组 员:肖朝宽 詹家本 郑贵华及专家组成员。
(四)资格审查及监督组
组 长:代继国
副组长:朱荣德
组 员:范红梅 陈竹以及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员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相关单位及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对待,对招聘教师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笔试、政策性加分、面试、考核、体检、公告成绩等各个环节要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招聘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长是招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教师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报考考生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沾益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公开投诉电话为0874-3161149;
县教育局设立公开投诉电话为0874-3160675,受理考生和社会的
反映和举报。
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所涉及到的具体工作务必按时、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今年的招聘教师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本实施办法及招聘过程需向社会公告公示的,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教育信息网》、《沾益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0874-3162589,联系人:郑贵华。
十二、本实施办法由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它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