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和信宜市教育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组织信宜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 招聘对象
1、面向全国招聘“211工程”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地理专业本科毕业生。
2、信宜市籍生源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以上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3、在信宜市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
4、拟调入信宜任教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外地教师亦参加本次的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名额共380名(各科名额的具体岗位分配在考试前公布)。
1、中学教师:政治8名、语文22名、数学31名、英语17名、物理15名、化学14名、生物8名、历史11名、地理8名、音乐6名、美术6名、体育4名、心理学3名、计算机3名,共156名。
其中,高中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2、小学教师:语文62名、数学62名、英语83名、音乐7名、美术6名、体育4名,共224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以上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3、年龄要求:
(1)应、历届毕业生为3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2)拟调入信宜任教的外地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后出生)。
4、资格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其他要求:⑴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⑵曾被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终止合同的人员均不得报考。(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事项
1、报考地点:信宜市教育局一楼大堂。
2、报考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7月29日。
3、报名要求:⑴报名时需提交材料: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需提供“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期满考核证明。⑶历届毕业生,要到信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⑷拟调入信宜任教的外地教师,还需提供拟调出单位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广东省事企业选调人员呈报表》。⑸报名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考务费。⑹报考岗位时,要严格按岗位要求对口专业和报考规定报考。聘用时如发现不按规定报考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事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 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开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3、考试内容:教育理论+相应科目高中阶段内容
4、报考规定:
①政治、语文、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学等专业的毕业生(以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为准,下同),报对口专业,考语文。
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含信息技术)等专业的毕业生,报对口专业,考数学。
③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报英语专业,考英语。
④其它专业(即不属上述①、②、③点所列专业)的毕业生,属文科类的可报语文(小学教师)专业,考语文;属理科类的可报数学(小学教师)专业,考数学。
⑤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按本人意愿报考。
⑥拟调入信宜任教的外地教师,按原所学专业参照毕业生的报考规定报考。
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考试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
6、考试地点:信宜中学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对象按招聘名额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1)y=3x (1≤x≤10)
(2)y=1.5x+15 (10﹤x≤50)
(3)y=1.4x+20 (x﹥50)
其中,χ代表招聘名额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各专业(科)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在笔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的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
1、硕士师范类毕业生加10分;“211工程”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加8分;其他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加5分。该项加分不叠加。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加10分。
以上1、2点加分可累加计入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聘用事项
确定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最后名次出现同分的,则抽签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对象。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公示7天后无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一)资格审查。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进行,体检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三)其他说明。体检、资格审查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选择岗位。
1、在确定聘用的人员中,按各专业(科)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先后顺序(如出现同分的,则同分的考生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先后顺序),由各专业(科)确定聘用的考生根据各岗位对应的名额(分中学、小学)自由选择岗位,如考生无法选择到合适的岗位、放弃选择岗位或不按时参加选择岗位的,则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余下的名额由同一科目的高分者依次递补。
2、如某专业(科)实际被聘用人数少于招聘名额时,该专业(科)空缺名额调整到语文、数学专业中,属文科专业(科)空缺名额调整到语文专业,属理科专业(科)空缺名额调整到数学专业。
3、本次考试被聘用人员,如在2011年9月7日前自动放弃教学工作的,该专业(科)名额空缺由同一科目的高分者依次递补(同分者,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
4、选择到镇中小学岗位的毕业生,由镇中心学校按规定分配到中学或小学工作。
5、选择岗位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参加新教师培训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教师,享受同类正式教师工资待遇。如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满后不再聘用。
2、聘用到镇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在该镇服务三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市内调动。
3、被聘用人员如要调离信宜,必须在本市教学服务满五年以上。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二0一一 年 七 月 十三 日